
2026年6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儿童友好公共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指南》(GB/T 47703—2026)国家标准,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专设"托育服务"章节,从配置指引、服务类型、层级配置和分类适配四个维度,系统规范了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与服务供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作为陕西省托育示范基地,其服务体系、功能布局与运营模式全面契合国家标准要求,为行业提供了高校办托的实践范本。
《儿童友好公共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指南》(GB/T 47703—2026)是我国首部针对儿童友好公共设施服务体系的国家标准,立足我国城市发展实际与儿童成长需求,旨在构建科学完善、覆盖全面的儿童友好公共设施服务体系。标准在"6.3 托育服务"专章中,明确了四大核心内容:
配置指引:明确托育设施应与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协调配置,按常住人口和出生率科学测算托位需求,合理布局服务半径
主要服务类型:规范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计时托等服务形式,明确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的收托月龄与配置要求
层级配置:按城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配置托育设施,形成功能互补、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
分类适配:根据婴幼儿不同年龄段的身心发展特点,差异化配置设施、设备、人员和服务内容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全国首家由高校创办的托育综合服务机构,自2023年运营以来,始终严格对标国家政策与行业标准。此次发布的国家标准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与中心现有服务体系高度契合,充分验证了中心在设施建设、服务供给、人才培养和行业引领等方面的前瞻性与规范性。
国标要求托育设施按"15分钟生活圈"合理布局,按常住人口科学测算托位需求。中心设于学校雁塔校区,核定普惠托位150个,分设乳儿班(6—12月龄)、托小班(13—24月龄)和托大班(25—36月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和计时托等多元服务,完全覆盖国标规定的服务类型。在设施适配上,中心严格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建设,室内采光、通风、温湿度等环境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充分体现了儿童友好理念。
国标强调托育服务应以回应性照护为核心,关注婴幼儿个体差异与发展需求。中心自主研发的"爱育"课程体系,全面对标《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七大保育领域,涵盖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每项内容均设置分月龄目标与评价指标。尤为突出的是,中心创新"医育结合"模式,建立婴幼儿体质测评、成长发育测评和健康动态管理档案,将传统中医理念融入日常保育,实现保健、喂养、护理、启蒙一体化服务。
国标对托育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和配比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心构建了"教学—实训—就业"一体化育人新模式,作为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本科专业实践基地,年均培训托育从业人员数千人次。2023年获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累计认证3000余人。2024年,中心教师团队在省级和国家级首届托育职业技能大赛中荣获优异成绩;2025年被评为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
国标要求建立"城市—街道—社区"三级托育服务网络,发挥示范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中心先后与宝鸡市、榆林市卫健委深度合作,助力宝鸡市获批首批"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发展"示范城市,为多地提供托育项目规划与全流程指导,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托育发展典型案例。
《儿童友好公共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托育服务迈入规范化、标准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将以国标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设施配置、优化服务体系、深化医育结合、强化人才培养、拓展社会服务,持续对标国家最高标准,努力打造省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全国领先的高校办托示范标杆,为我国托育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高质量发展贡献高校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