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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实施方案印发

2025年08月22日 08:25  点击:[]


各设区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文物局、消防救援总队、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杨凌示范区教育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文物局、消防救援总队、妇儿工委办公室、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委厅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联合制定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郝文卓  

电话:029—88668663


陕西省教育厅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陕西省委网信办

陕西省科技厅

陕西省公安厅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体育局

陕西省文物局

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共青团陕西省委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5年8月13日


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教育理念,推动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和协同育人新格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聚焦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三秦家长学校”

推动省、市、县(区)、校“三秦家长学校”建设全覆盖,建立“教育部门牵头、跨部门协作、线上线下融合、高校+专家支撑”的工作机制。线上依托“三秦家长学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由省级“三秦家长学校”牵头、省级相关部门和专家团队协同,用好12356(心理援助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和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三条热线,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及时的咨询服务。定期推送家庭教育资源,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线下成立省、市、县(区)、校四级“三秦家长学校”,由教研部门具体负责,借助高校专家智力支撑,联合团省委、省妇联等社区服务站点,构建省、市、县(区)、校四级联动体系,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

省级“三秦家长学校”负责统筹规划线上平台建设与运营,打造集资源库、直播课堂、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服务平台,组织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提升市、县(区)级成员实践能力。市、县(区)级“三秦家长学校”结合本地实际,深入重点区域、学校、班级,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做好本区域家长学校建设和家长培训工作,指导校级家长学校开展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收集和推广本区域家庭教育典型案例。校级“三秦家长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定期开展家长大讲堂、大家访、家庭教育沙龙等系列活动及困境儿童青少年个性化指导服务。

二、聚焦学生全面发展,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

(一)推进馆校合作,强化学生价值观教育

深化馆校协同机制,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与学校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深入开展红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广泛组织学生参加“到延安去——三秦学子圣地行”教育活动,在现实情境中增强体验和感悟。探索创新“开门办思政课”,尝试把思政课开到课外校外,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场馆,通过讲解、互动体验等方式,让课堂内容生动起来、活起来,让学生可看、可听、可感知;打造中小学思政“金课”、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学示范课,建设中小学思政课教学案例库,提升思政教育针对性、有效性。

(二)推进医教互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加强有效干预,汇聚多部门合力,打通快速转介就医“绿色通道”;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筛查发现工作机制,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开展“儿童青少年明眸皓齿行动”,强化近视、龋齿综合防控,全面实施“学校明亮工程”;支持从事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与学校、幼儿园建立协同机制,推进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幼儿园健康副校(园)长。加大科普宣传,倡导家长营造温暖有爱的家庭氛围,学校创设有爱、有趣、有成就感的教育环境,为全社会搭建医教协同合作服务网络。

(三)促进体教互融,强化学生健康体质

全面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依法依规处置学生运动伤害事件;探索发布青少年体育运动“地图”,支持高校、社区(村)及城市公共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开放,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字画像等,合力推动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

(四)促进家校互动,树立科学育儿观念

建立健全社区(村)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强化社区(村)“两委会”的协同育人职能;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用好家长学校、社区(村)家庭教育服务站点等阵地,向家长宣传科学的育儿观念和“双减”等重大教育政策,引导家长更加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聚焦困境儿童,强化关心关爱,保障困境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指导中小学校创新家校联系方式,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学校开放日、家长会、家访、家校联系册、社区(村)活动等多种途径,提升沟通效果。

(五)促进社教同频,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深化读书行动,学校要将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家长要重视阅读并不断提高阅读指导能力,社会要充分利用相关图书资源,策划开发适合中小学生的专题展览、教育活动和课程资源。提升科学素质,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在健全课程教材体系、深化学校教学改革、拓展科学实践活动、纳入课后服务项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入实施劳动习惯养成计划,常态化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和社会劳动,统筹用好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场所,探索家校社劳动教育全覆盖有效途径。

(六)促进警校同步,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坚持预防为先,以农村学校和寄宿制学校为重点,加强“三防”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强化风险处置,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紧盯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热点问题,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指导学校加强跟踪评估,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加强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完善“护学岗”机制,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加强校门口及周边秩序维护。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管理机制,强化以宣传引导为主的师生、家长法治宣传教育。统筹学校、家庭、社会多方力量,协同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

三、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教联体”建设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以“三秦家长学校”为抓手,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作为重要任务,由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三秦家长学校”“教联体”建设列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推动协同育人工作,完善经费、人员、场地等方面政策保障,全面统筹并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相关部门、社区(村)街道、社会资源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协同育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战略高度,落实育人责任,要主动与学校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协同方式、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围绕学生在校内外学习生活的时间轴和空间场,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条件保障,凝聚育人合力。

(二)规范建设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牵头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推动学校因地制宜建立“教联体”,通过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促进职能部门、学校、街道社区(村)、社会资源单位与家庭之间共同参与、平等合作,推动破解学生成长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和育人环境。力争2025年底,50%的县建立“教联体”,到2027年所有县全面建立“教联体”,推动省市县(区)校“三秦家长学校”全覆盖,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格局。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牢牢把握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用好“三秦家长学校”等媒体平台对“教联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推进全社会形成浓厚正确的教育观和育人观、成才观。各地教育部门、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投身“教联体”建设的积极性,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共同承担教育责任,为中小学生及幼儿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资源环境、人文环境。

附件: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职责



附件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职责

一、各级政府

推动地方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统筹领导,指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相关部门

1.教育部门

建好“三秦家长学校”,推动省市县(区)校“三秦家长学校”全覆盖。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协同育人工作,在政府的支持下与有关部门、社会资源单位协调联动,引导学校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强化与家庭、社会沟通协作,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2.宣传部门

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平台宣传推广等工作。指导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育人良好氛围。

3.公安部门

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等工作。加强警校协同,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护校安园、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诈骗等专项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治理,支持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推行“校家警护学模式”、配备法治副校长、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

4.网信部门

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平台宣传推广等工作。开展涉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清理网络违法违规信息,督促网站平台履行社会责任,净化青少年网络环境。

5.卫生健康部门

用好12356心理援助热线;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等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实施“明眸皓齿”行动,支持医务人员担任中小学校、幼儿园健康副校(园)长。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等,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普及健康素养“66条”。联合各级团委做好青少年心理干预绿色通道相关工作。

6.民政部门

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大家访等工作。加强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关心关爱。

7.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部门

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平台宣传推广等工作。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等开展实践育人活动,推动建立院(馆)校协作机制,为学生观演观展提供便利条件。引导社会创作寓教于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儿童文艺作品,推动优秀作品的普及推广。

8.科技部门、科协

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平台宣传推广等工作。统筹各类科普教育阵地和资源,支持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

9.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平台宣传推广等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学校校舍、场馆建筑定期安全体检制度,在标准、技术等方面提供支持

10.体育部门

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平台宣传推广等工作。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学校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配合教育部门向学校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干预试点工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

11.消防部门

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平台宣传推广等工作。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2.市场监管部门

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平台宣传推广等工作。对学校周边食品和学生用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13.妇联组织

做好“三秦家长学校”公众号12338热线接入工作;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平台宣传推广、家庭教育指导、大家访等工作。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特殊群体关怀,针对留守、困境儿童家庭、单亲家庭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14.共青团组织

做好“三秦家长学校”公众号12355热线接入工作;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平台宣传推广、大家访等工作。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属地街道、社区(村)团队组织的联动,发挥团、队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凝聚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联合省卫健委做好青少年心理干预绿色通道工作。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和青年志愿者协助开展线下活动、一对一家庭帮扶,促进代际沟通。

15.关工委组织

协同本级“三秦家长学校”做好家庭教育资源开发、专家团队建设、平台宣传推广等工作。发挥“五老”作用,参与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等工作。


三、学校

1.建设好校级“三秦家长学校”,把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制度,密切与家长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3.听取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

4.建立相对稳定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目录清单,联合开发思政教育、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项目。

5.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学校课堂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6.学校文体场馆、图书馆等在周末、节假日期间有序面向社区(村)、家长及学生开放。组织教师为社区(村)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支持。

7.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控的健康教育,每所学校配备一名健康副校长(兼职)。


四、家庭

1.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2.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子女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身心。掌握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多陪伴多关爱,多引导多鼓励,多提醒多帮助,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4.主动协同学校教育,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校互动活动,主动参与家长委员会开展的有关工作。

5.带领或支持子女开展体育锻炼、家务劳动、户外活动和参观游览,引导子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五、街道社区(村)

1.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加强资源、经费、场地、设施等条件保障。

2.利用社区(村)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3.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各类知识宣讲和公益性课外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外活动与锻炼空间、假期管护场所等。


六、社会资源单位

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教育,结合场馆资源设计开发符合学生特点的课程和项目,为学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综合实践活动等提供条件保障。

2.体育场馆:为学校组织体育教学、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提供场地、设施设备、专业指导等方面支持。

3.文化场馆、博物馆、科技馆、科普基地、美术馆、文艺院团、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消防救援站等校外活动场所:设计开发内容丰富、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艺术和科普活动、展览项目、剧(节)目、科学教育实践资源等,为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和预约服务。

4.医疗卫生机构:针对行政区域内儿童青少年主要健康问题,加强眼保健、心理保健、口腔保健等专科建设,提供预防保健和诊疗服务。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学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建立健全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并畅通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及时转介、诊断、治疗。

5.周边高校:参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利用高校资源开展课后服务、科学教育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高校的体育场馆和图书馆等文体场馆有序向中小学生开放。

6.周边企业、街道及相关社会资源单位等:参与学校课程开发和课后服务,服务学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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